告诉老年朋友一个好消息:养老服务也能领消费券啦。“工作人员说我是青海省第一个申领养老消费券的人,感谢好政策,也让我们老年人享受一下消费券的快乐。”1月22日,西宁市户籍老人赵先生说,作为申领青海首张养老消费券的用户,他的这张券当场抵扣了100元评估费用。
来自青海省民政厅的消息,为全面落实民政部、财政部统一实施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,青海省迅速响应,由青海省民政厅、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出台《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构建精准高效、便民惠民的养老服务补贴体系。
《通知》明确,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、重度、完全失能的老年人,且养老服务消费地址需在青海省境内。补贴形式以电子消费券为主,通过“民政通”小程序及App统一发放,涵盖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服务及失能等级评估等核心领域,具体包括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医、康复护理、日间托养、长期照护等17类刚需服务项目。
补贴标准,失能等级评估费用可凭一次性消费券抵扣100元,超出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。居家养老服务个人自付金额按50%折扣补贴,机构养老服务(含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)按40%折扣补贴,每人每月累计补贴最高可达800元,通过“民政通”购买指定养老服务,消费券当月有效、不可折现。政策支持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衔接,扣除已享受的保险待遇后,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比例抵扣,确保保障效益最大化。
申领流程,采用“线上为主、线下兜底”的便捷申领流程。申请人可通过“民政通”线上注册账号并提交补贴申请,不便线上操作的,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(村)居委会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寻求协助。缺少有效评估结果的申请人,可通过“民政通”申请第三方专业评估,将评估结果同步录入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,“民政通”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,后续每月1日自动续发,实现“一次申请、长期受益”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“民政通”平台或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申请,尽早享受政策红利。(记者 周建萍)

